在籌備今期《就係香港》秋季號「家居香港」期間,也適逢新一份施政報告發表,其中有關住屋的部分,提出將對住宅劏房作出立法規管,單位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,並要有窗戶及獨立廁所。相關政策隨即引起現時劏房業主及住戶的關注,甚至擔憂會影響劏房供應量及租金因而上升。
改名為「簡樸房」之後,劏房會不會就此消失,仍是一個未知數。但在回顧過去百年間香港走過的「住屋之路」,由開埠早年的華人住宅 (唐樓),到戰後相繼出現的徙置大廈、公共屋邨、商住混合大廈、大型私人屋苑等等,這些不同類型的住宅模式,無論是公共性的資助房屋,還是私人物業市場,都在回應著一個長年不變的社會議題——如何在空間有限但人口稠密的香港城市內,為市民大眾提供一個安穩居所。也因為過去百多年間香港在不同階段的改變,這些住宅模式不但反映了社會及經濟環境的狀況,同時折射出政府對住屋供應的願景和規劃、物業發展商的市場觸覺,以至市民大眾對於生活質素的要求。